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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第九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纪要
“2011(第九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 于2011年3月1日在中国大饭店隆重召开。本次论坛以 “跨国公司与中国和平发展和崛起” 为主题,邀请了中共中央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郑必坚作特约主旨演讲,商务部部长助理李荣灿代表商务部致辞,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王志乐所长主持大会,就跨国公司在中国和平发展与崛起中的作用发表演讲。中外跨国公司代表、政府官员、学者共300与人参加了大会,80家媒体代表参与大会进行了采访与报道。
中共中央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郑必坚在论坛上首先做了题为《关于中国和平崛起发展道路与在国际范围全方位的构建利益汇合点和利益共同体的几点思考》的主旨演讲。在讲演中,郑校长回顾了中国和平发展和崛起的成功经验以及21世纪20年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深刻地阐述了中国和平崛起发展道路的核心内容。在阐述国家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同时,郑校长高度评价了跨国公司的积极作用,他认为跨国公司作为国际投资合作的市场主体,是扩大和深化“利益汇合点”的重要平台,是构建“利益共同体”的重要载体,在形成中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发展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方面,跨国公司必将继续发挥不可忽缺、不可替代的重大历史作用。最后,他还指出了跨国公司今后在中国发展的方向,即融入中国的和平发展和崛起的道路。
在随后的大会演讲中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熊志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建民等作围绕主题发表了精彩演讲。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万钧介绍了该公司收购CIFA公司后由于实现与意大利企业的合作共赢而豁达意大利总统颁发国际奖的经验。塔塔集团中国区总裁詹宏钰、通用电气中国研发中心总裁陈向力、百威英博啤酒集团亚太区副总裁王仁荣、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民良等在内的多家企业高管结合自身案例就如何继续发挥中外跨国公司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国和平发展和崛起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下午论坛进入大会讨论阶段,就如何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如何促进中外跨国公司强化合规经营两大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包括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司长孔令龙、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通用汽车中国公司副总裁陈实、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白长波、弘毅投资董事总经理邱中伟,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评审委员会委员李福胜、西门子(中国)副总裁兼区域合规监察官赵爱立、中国平安集团合规部副总经理张云平、微软大中华区区域合规律师及合规调查总监李近宇、中德贸易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主任鲁德福、北京普华永道咨询服务总监张鉴钧等在内的多家跨国公司的代表、官员及学者参与发言并讨论。
在一天的热烈讨论中,以下几点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热点。
第一,时代潮流的转变需要以新思维来看待跨国公司。冷战结束以来,世界正在从战争与革命时代转变到和平、发展、合作的新时代,跨国公司也逐渐转变为全球公司。现实中,企业界发生的重大变化要求我们对跨国公司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过去,而是应该与时俱进、转变观念,用一种全球化的视野来看待跨国公司,才能准确把握问题的关键。
第二,中国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在探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选择了一条在和平的国际环境中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来维护世界和平的道路。30多年来,中国的这一历史抉择经受住了考验,和平崛起的进程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如何在未来的十年,或者更长一段时期内,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以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而继续坚持和平崛起之路,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和机遇。
第三,寻找利益汇合点构建利益共同体。正如郑必坚先生指出的,中国的和平崛起发展道路需要进一步具体化。今后需要“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全方位地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发展在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的“利益共同体”。只有如此中国才能够坚持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
第四,发挥跨国公司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国的和平崛起。中外跨国公司是扩大和深化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利益汇合点”,是构建“利益共同体”的重要载体。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我们应当从传统思维走向全球化思维,从长远战略高度与全球公司建立利益共同体,更加积极地发挥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发动机作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催化剂作用,以及中国和平崛起发展中的同盟军作用。
第五,促进跨国公司在中国承担更大的责任,强化合规经营。跨国公司在中国强化合规责任,将进一步改善在中国的形象,从而获得更多的商业机遇。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强化责任还将在中国发挥示范作用,推进中国企业合规,促进中国企业强化责任。这一点恰恰是中国未来利用外资的主要目标之一。
参加大会的中外企业管理者、政府官员、学者和媒体记者对此次大会给予了积极评价。大家认为此次论坛为创新跨国公司理论研究进行了有益探讨,将对进一步发挥跨国公司在促进中国和平崛起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国跨国公司发展以及促进跨国公司承担更大的责任等几个方面发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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